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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“文明家庭”评选活动的通知
2022-12-05 15:23  

 关于开展“文明家庭”评选活动的通知

各分会:

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,全面贯彻《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》,进一步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,倡导文明、健康、科学的生活方式,建设“家庭和美、邻里和睦、人际和谐”的生活环境,传播向上向善、孝老爱亲、敬业诚信、绿色节俭等文明理念推动我校家庭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,根据学校精神文明工作要求,校工会决定在全校开展“文明家庭”评选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 

一、指导思想

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“以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,继续积极探索,广泛深入地开展家庭文明建设活动,以好的家风支撑起好的社会风气”的重要批示精神,通过开展“文明家庭”评选活动,表彰一批先进典型,发挥文明家庭的榜样示范引领作用,从而更好地推动我校和谐校园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全面发展。

二、评选条件

1.爱党爱国,遵法守礼。家庭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爱国爱社会主义,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。自觉遵循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讲究社会公德、家庭美德,自觉维护社会秩序,积极关心学校发展,热心支持社会公益事业。诚实守信、见义勇为。

2.爱岗敬业,共同进步。家庭成员能在各自领域敬业爱岗,业绩突出,同行认可,领导肯定。我校教职工要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,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;热心爱教,优质施教,廉洁从教,文明执教,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。

3.家庭和睦,邻里和谐。家庭成员和睦相处,男女平等,互敬互爱,尊老爱幼,自觉履行赡养老人、抚养子女义务。严以律己,宽以待人,富有爱心和同情心,尊重、体谅他人,邻里间互相帮助,关系融洽。

4.注重家教,崇尚科学。重视家庭精神文明建设,家庭成员学习氛围浓,关心时事政治、子女品学兼优,传承好家教家风,建立家庭良好教育生态,不断地释放正能量。家庭成员倡导健康、科学、文明的生活方式,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娱乐活动,崇尚和追求文明、健康、科学的生活方式,没有参与并能自觉抵制封建迷信和邪教活动。

5.绿色节俭,环境整洁。家庭环境干净整洁。家庭成员生态意识和环保理念强,自觉进行垃圾分类。勤劳节俭、厉行节约,注重节约水、电、纸张等各类资源能源,杜绝浪费。积极宣传和践行绿色生活方式,坚持绿色出行。做到文明餐饮,传播健康理念。适度消费,婚丧嫁娶操办从俭、不铺张奢华。

三、评选范围

学校全体教职工。

四、评选名额

按本单位教职工家庭总数的3%进行评选,四舍五入,不足一个的分会分配一个名额。指标分配见附件1

五、组织领导

本次评选工作成立评选工作领导组,在评选工作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。

组长:朱  

成员:                 付先召  

罗永刚  于庆江  麻陆东   朱金凤  姬红彬   

吴传力

六、评选方法及程序

1)“文明家庭”评选采取自愿申报与组织推荐相结合方式进行。

2)分会推荐:各分会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,严格按照民主程序和分配指标推荐候选家庭。

3)集中考核:评选工作领导组进行考核。

4)结果公示:评选结果由校工会通过一定方式进行公示。

七、表彰

荣获“文明家庭”称号的教职工家庭由校工会统一表彰。

八、评选时间安排

1.分工会选拔、推荐:自下文之日起至2022年12月12日为各分会组织选拔、推荐时间。

2.上报材料:截止到2022年12月12日下午5:30,各分会将推荐表及相关材料报校工会办公室。电子版发邮箱:173849292@qq.com(联系人:张芳剑  电话:68988)。

九、相关要求

1.各分工会要充分认识本次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,严肃认真,坚持标准,严格把关,确保推荐对象的先进性。

2.推荐和评选过程中应贯彻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原则。

3.各分会推荐的候选“文明家庭”要认真填写推荐表。推荐表见附件2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商丘师范学院工会委员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2年12月5日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附件1:

商丘师范学院文明家庭候选名额分配表

序号

1

党群分会

3

2

行政一分会

3

3

行政二分会

4

4

人文学院(应天书院)分会

2

5

传媒学院分会

1

6

法学院分会

2

7

经济管理学院分会

2

8

数学与统计学院分会

2

9

电子电气工程学院分会

3

10

化学化工学院分会

3

11

外语学院学院分会

3

12

体育学院分会

2

13

生物与食品学院分会

2

14

音乐学院学院分会

3

15

信息技术学院分会

2

16

美术学院分会

2

17

艺术设计学院分会

1

18

教师教育学院分会

2

19

测绘与规划学院分会

2

20

建筑工程学院分会

1

21

继续教育学院分会

1

22

马克思主义学院分会

2

23

国际教育学院分会

1

24

图书馆分会

1

25

后勤服务中心分会

2

合计

52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附件2

商丘师范学院文明家庭推荐表

单位

 

姓名

 

年龄

 

家庭成员

 

 

 

家庭成员曾获何种荣誉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所在单位意见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签字(盖章):

校工会

意见

 

备注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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