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在主席和副主席领导下,负责工会全校性教职工文艺、体育活动的组织实施,搞好教职工的生活福利待遇。
2、拟定文体活动计划并组织落实。
3、负责指导、协调教工文体社团开展活动。
4、负责教职工参加校内外各种文体活动和比赛的组织和指导工作,举办各种文体学习班或训练班,不断提高教职工文艺、体育运动水平。
5、负责文体活动场所及乐器、服装、道具、器材等财产的使用管理工作。
6、了解全院教职工的生活困难情况,负责扶贫工作。
7、负责教职工的婚丧病逝和慰问工作。
8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商丘师范学院工会委员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