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2023年春节期间送温暖活动的通知
 为体现学校对困难教职工的关怀,根据河南省总工会办公室豫工办【2022】47号《关于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组织开展送温暖活动的通知》精神和学校工作安排,校工会决定开展2023年春节送温暖活动,对困难教职工进行慰问。
 一、活动范围
 我校因疫情、患重病、遭受各类灾害或突发意外等情况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会员职工。
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家庭,不得认定为困难职工,不予申报。
 1.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2022年商丘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以上的;
 2.拥有2套(含)以上住房的;
 3.拥有小汽车的;
 4.子女进入高收费私立学校或自费出国留学的。
 二、申报要求
 请符合文件精神的教职工申报,教职工本人认真填写《2023年春节送温暖困难职工申请表》并提供本人近3个月工资单。
 三、申报程序
 1.困难职工提出申请,所在分会审核,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上报校工会。
 2.校工会和相关分会对学校研究确定慰问的困难职工进行公示。
 四、接收材料方式与时间
 请于2023年1月8日下午5点前将《2023年春节送温暖困难职工申请表》(签字盖章后扫描件)及个人申请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校工会邮箱:173849292@qq.com(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纸质版接收时间另行通知)
 联系人:张芳剑    联系电话:68988
 温馨提醒:各分会不再接收在2023年已被党委组织部、人事处救济过的有关人员的申请。
  
  
  
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       校工会
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3年1月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