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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丘师范学院工会职责
2012-10-08 00:00 商丘师范学院工会 

一、在校党委的领导下,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。对教职工进行思想教育、职业道德教育、法制教育、纪律和工作责任感教育。

二、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,支持教职工学习政治、文化和管理知识,发扬主人翁精神,参与学校民主管理。

三、定期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和每年召开1-2次教代会,并组织贯彻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和教代会的各项决议,担负教代会工作机构的职能。

四、传达上级工会文件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组织贯彻落实。

五、制定工会工作计划,并组织实施。

六、指导各分会的工作。

七、组织开展“三育人”活动、创建“文明之家”活动、“职业道德实践”活动,进一步提高教职工的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平。

八、开展业余文化娱乐和体育活动,增强会员体质。

九、关心教职工生活,做好福利工作。

十、做好女职工工作,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。

十一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教职工的计划生育工作。

十二、做好劳动保护工作。

十三、听取群众意见,做好下情上达、上情下达工作。

十四、做好工会组织工作,努力创建“教工之家”。

十五、收好、管好、用好工会经费,管理好工会财产。

十六、做好学校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
商丘师范学院工会委员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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